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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诈骗罪的量刑尺度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诈骗罪的量刑尺度

 

      一,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流动,固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去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进错误熟悉的行为。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熟悉,对方产生错误熟悉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定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春秋,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天然人均能构本钱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据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的量刑尺度(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详细应用法律的若干题目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划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独一情节。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峻”: 1,诈骗团体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峻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峻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者造成其他严峻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峻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入行违法犯罪流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变态或者其他严峻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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