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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构成特征
  (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国家经济治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治理流动,严峻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天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天然人构成。

    就天然人犯罪主体而言,大多数是一般主体,但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

       (四)主观方面,少数犯罪是过失,尽大多数犯罪是故意,在故意犯罪中,有的还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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