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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受伤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导致当事人受伤的情形良多,可能是由于交通事故,也可能是因为打架斗殴。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伤者伤情的严峻程度来确定责任方的赔偿尺度。

     这个时候通常会需要对伤者作司法鉴定。

     那么,受伤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律师365小编将在下文中就这个题目作一个具体地说明。

     一,受伤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划定》第18条,19条的划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入行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分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尺度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病院诊断证实,具备即时入行伤情鉴定前提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入行鉴定前提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入行鉴定的,待伤情不乱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器官缺失,破损,挫伤,不影响关节功能的骨折经治疗后根据其治疗效果即可作在治疗终结后伤残鉴定。

     一般的脑外伤,影响关节功能的骨折均宜治疗三个月以后作鉴定;若脑外伤伴有精神损伤,智力障碍,癫痫均宜治疗六个月以后作鉴定。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入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入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前提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前提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归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职员承担鉴定工作,统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职员入行。

     (四)增补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入行增补鉴定,应当对委托人哀求的事项入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划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归委托书。

     增补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划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入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入行,增补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入行增补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漏掉。

     (五)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入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入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种别入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尺度,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正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归避而没有归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入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入行复核鉴定。

     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划定的要求。

     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量力而行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入行说明,归答与鉴定相关的题目。

     综上所述,受伤司法鉴定时间法律没有一个固定的尺度,它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伤情的鉴定应越快越好,而交通事故类的案件中,伤残鉴定则需要等到治疗结束之后入行鉴定。

     无论是哪种情况下的伤情鉴定,都可认为当事人在诉讼中获得赔偿提供法律依据,当事人应给予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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