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划定禁止出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便利前提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石家庄刑事律师死刑专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划定禁止出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便利前提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石家庄刑事律师死刑专题
依照《产品质量法》第6十1条的划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划定禁止出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前提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行政执法JG要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进外,其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罚款的幅度是违法收进百分之5十以上3倍以下,详细数额由行政执法JG根据违法情节确定。 所谓违法收进,是指因提供运输,保管,仓储属于《产品质量法》划定禁止出产,销售的产品所获取的非法收益。 这里主要是指对构成犯罪的,结合其行为,依照《刑法》关于出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各个详细犯罪的共同犯罪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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