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遗嘱是有效的?石家庄刑事律师典型案例哪些遗嘱是有效的?石家庄刑事律师典型案例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1.遗嘱人经公证机 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受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 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仅对你父亲的财产处分部分有效,对你母亲的遗产无效.另外,你们应当对遗嘱的真实性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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