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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盗窃加破坏多少起判罪名分析

论述盗窃加破坏多少起判罪名分析

 

盗窃他人的财物是非常不对的情况,如果自己在盗窃的过程中,还对他人的财产造成了破坏的话,这个时候所涉及到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法律网站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窃加破坏多少起判

盗窃罪构成犯罪: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在盗窃的过程中,还破坏了他人的财物的话,这个可能涉及到盗窃罪,以及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这个都是属于两个罪名来共同处罚的,选择比较重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本法律网站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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