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盗窃加破坏多少起判罪名分析论述盗窃加破坏多少起判罪名分析
盗窃他人的财物是非常不对的情况,如果自己在盗窃的过程中,还对他人的财产造成了破坏的话,这个时候所涉及到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法律网站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窃加破坏多少起判 盗窃罪构成犯罪: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在盗窃的过程中,还破坏了他人的财物的话,这个可能涉及到盗窃罪,以及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这个都是属于两个罪名来共同处罚的,选择比较重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本法律网站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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