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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死刑专题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死刑专题

 

  在司法实践中,每每将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等量齐观,明显是股权转让,但合同名称却写成;资产转让;,明显是资产转让,但合同名却写成;股权转让;,更有甚者,明显是股权转让合同,却加盖公司公章,从而影响了股权转让地效力。故笔者将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做了简朴地比力、区分。   起首,2者地主体差别。按照公司法地规定,股权地享有者是股东,而非公司,股权转让地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同样按照公司法地规定,股东完成出资后,全部权产生了转移,公司对资产享有全部权,而非股东,故资产转让地主体是公司自己。   其次,转让地客体差别。股权转让所转让地客体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转让地客体是公司资产。   再次,法令依据差别。股权转让除依据合同法外,还要依据公司法,股东向股东以外地人转让股权,该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成,而且平等前提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置权;且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定地,从其规定。而资产转让1般环境下依据合同法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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