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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刑事律师论述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罪名分析

石家庄刑事律师论述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罪名分析

 

1、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1、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百2十4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殊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2、怎么认定行为是否为合同诈骗罪1、必须有欺诈的故意。此为认定欺诈的主观要件。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1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对方陷于错误熟悉,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状态。2、须有欺诈行为。此为认定欺诈的客观要件。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的欺诈表现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他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不作为的欺诈,也即沉默是否构成欺诈,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学界较为1致的观点认为,可借鉴外国国外立法的规定,有条件地承认沉默可以构成欺诈,只要1方当事人存在义务相另1方当事人陈述某种事实真相。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熟悉而为意思表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一数一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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