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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

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

 

张某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引起群众热议,被公安机关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5日。张某的精神因此受到严重打击,事后相继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某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1-63)

A.王某因工作受到批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B.张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 

C.张某的监督权受到侵犯

D.张某有权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答案]BCD

[解析]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本案中,张某批评王某,其实是张某行使监督权的表现。虽然公安机关错误地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张某,但是,法院已经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这充分说明了张某并未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王某,因此,王某人格尊严并未受到侵犯。A项错误。教材指出,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题干表明,法院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这充分说明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张某是违法的,因此,张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B项正确。为了保障公民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宪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安机关并未查清事实就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后被法院依法撤销,这说明公安机关的这一行政行为当然侵犯了张某的监督权。C项正确。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获得赔偿权。教材指出,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在归责原则方面改变了之前采用的严格的违法原则,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并首次明确,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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