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
张某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引起群众热议,被公安机关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5日。张某的精神因此受到严重打击,事后相继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某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1-63) A.王某因工作受到批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B.张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 C.张某的监督权受到侵犯 D.张某有权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答案]BCD [解析]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本案中,张某批评王某,其实是张某行使监督权的表现。虽然公安机关错误地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张某,但是,法院已经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这充分说明了张某并未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王某,因此,王某人格尊严并未受到侵犯。A项错误。教材指出,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题干表明,法院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这充分说明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张某是违法的,因此,张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B项正确。为了保障公民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宪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安机关并未查清事实就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后被法院依法撤销,这说明公安机关的这一行政行为当然侵犯了张某的监督权。C项正确。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获得赔偿权。教材指出,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在归责原则方面改变了之前采用的严格的违法原则,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并首次明确,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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