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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第396条第1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

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公司法》第213条违反本法规定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1)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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