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案件中公检法3大机关的职权是什么刑事诉讼案件中公检法3大机关的职权是什么
刑事诉讼案件中公检法3大机关的职权是什么 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是最主要的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权有: ①立案权。 ②侦查权。 ③执行权等。 2、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 ①侦查权。 ②批捕权、决定逮捕权。 ③公诉权。 ④诉讼监督权。 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刑事诉讼法》第3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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