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刑事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3736086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得名称与内容不1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题目得批复石家庄刑事律师刑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得名称与内容不1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题目得批复石家庄刑事律师刑事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高法〔1995〕2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1,当事人签订得经济合同虽具有明确,规范得名称,但合同商定得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1致得,应当以该合同商定得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得性质,从而确定合同得履行地和法院得管辖权。

      2,合同得名称与合同商定得权利义务内容不1致,而且根据该合同商定得权利义务内容难以区分合同性质得,以及合同得名称与该合同商定得部门权利义务内容相符得,则以合同得名称确定合同得履行地和法院得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

无锡刑事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玉民
执业证号:13202201810803016
联系电话:13373608686
电子邮箱:2921841975@qq.com
QQ/微信:2921841975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沪西路300号办公大楼三楼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